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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4浏览次数:335

    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2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08年1月1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成果字数要求:报纸2000字以上、杂志5000字以上。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以往推荐到省社联但评选会议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省评奖办网上审核、成果查新验证、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评奖平台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等成果所有信息。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由我校推荐的成果申报渠道一栏请填写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经济学组、管理学组、哲学社会学组、政治学组、法学组、文学语言学组、文化学组、教育学组、历史学组、应用与普及组等10个学科组,如果填报不准确,省评奖办有权调整。
    2、网上成果展示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并接受社会监督。
    3、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4、成果查新和验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均由申报者个人报经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申报者到省社科联网站下载成果查新表格和查新要求,按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单位,费用自理,查新报告书由查新机构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同时在盖章后统一送交省评奖办(请仔细研读附件中的查新方式方法说明)。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凡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三、成果推荐
    因成果初评工作下放到各单位,我处将按省评奖办所分配指标,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网报结束后,请申报者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5:00前报社科处成果科如下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
    (1)评选申报登记表。
    (2)成果评选表。
    (3)成果复印件(著作提供原件)。
    (5)课题立、结项证书复印件。
    (6)查新机构返回的查新报告。
    (7)支撑材料(复印件)。支撑材料的内容请按照“上报材料”中的有关规定整理。
    四、上报材料
    成果推荐工作结束后,我处将及时电话通知相关申报者。接到通知的申报人员请按照以下目录准备材料,并请于2014年5月14日下午5:00前报送社科处成果科。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为保证处理效果,请务必先用涂改液覆盖再用黑笔涂黑。
    (3)提供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两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处理规定同上。如果有故意遗漏或涂不严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4)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用、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科普类著作印数等。国家级、省级及市厅级机关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的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原件,并在提供的原件上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要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大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来界定)。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5)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6)《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一式四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的,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
    (7)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八次社科评奖”专用
    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省图书馆和省评奖办分别存档。
    五、其他事项
       1、成果网上登记与展示时间
    省评奖办服务器开放时间,只限于2014年3月25日0时至4月20日24时整,申报者需要在此期间,在省社科联网站上进行成果登记与展示,逾期不再受理。
    2、因查新机构出具查新报告的时间为15-20个工作日,为避免成果太过集中影响查新效率,妨碍下一步的申报工作,请各位申报者尽早完成网上登记与展示,审核通过后及时上报查新表格。
    3、请各位申报者将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正面用A4纸打印封面,注明申报学校,成果名称,申报人姓名,所在学科组等信息。
    4、不明事宜请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南爱华    电话:278(6278)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
    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4、申报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
    5、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方式方法说明
    6、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论文、著作类)
    7、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课题类)
    8、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或著作摘要
     
     
     
     
     
    社会科学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