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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职教职工填报“ 商业健康险 ”基础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于飞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次数:205

      各位老师:

      接计划财务处通知,根据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的优惠政策,已购买商业健康险(且保单内有税优识别码的保险)的在职老师,可将该险种保费在个人工资薪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扣除(降低个人所得税),每年抵税限额2400元,每月限额200元,年保费低于2400元的按实际金额抵扣。
    有需要在税前扣除的老师请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并于10月30日之前将电子表发送至zhanglu@sdut.edu.cn;填表过程中不明确的,可电话咨询278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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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职教职工填报“商业健康险”基础信息的通知.pdf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1).xls